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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正式启动啦!!!

    信息发布者:大漠孤煙
    2016-10-10 21:09:34   转载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响应党和政府号召,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入学和完成学业,营造我市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促进三亚的和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自2006年7月起,我市开始实施“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这一具有深远意义和长远影响的民生工程。助学活动开展10年来,共资助贫困大学生7307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今年,共青团三亚市委将继续组织实施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以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大学,读得完大学。现就我市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关爱和资助贫困学生入学和完成学业是市委、市政府的一贯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践行中国梦的具体举措。各学校、区、农场团委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把这项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好事办好、办实。
      二、调查摸底,明确职责

      资助贫困学生涉及每个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工作项目细致,程序繁杂,工作量大。各区、学校、农场团委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拓宽沟通渠道,建立联系制度,明确联系方式,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学校团委和区、农场团委要分别及时对本学校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往届高考生和在外市县就读的三亚户籍应届高考生、往届高考生及在校就读大学生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填写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特别是对因家庭贫困而放弃高考的学生要重点关注,以确保每一名贫困学生都能够上得起大学,读得完大学。要明确团委书记专人负责资助贫困大学生具体工作,并确定本单位助学活动联络员,及时主动向团市委汇报工作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受助学生的基本资料。
      三、活动时间安排

      1.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从2016年3月起至2016年9月。
      2.各学校、区、农场团委根据所属贫困学生情况填写《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附后),务必于2016年5月20日前上报团市委,并附电子版。
      3.《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往届高考贫困生/在校就读贫困学生)(附后)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如实填写,并由相关部门做出意见逐级上报,最后填报时间截止于2016年5月15日,原则上由所属学校、区、农场团委将该表与《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情况登记表》同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助对象

      1.应届高考贫困生
      2.往届高考贫困生
      3.在校就读贫困学生
      五、资助条件

      1.学生本人品学兼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成绩优良,具有进取精神。
      2.学生本人有强烈上学愿望,自愿提出申请,所考取学校必须是全日制学专科以上(含大专,不包括免费师范生,本科第三批大学学生酌情考虑)。
      3.家庭特别贫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三亚城市低保标准590元以下;父母双方均为农民且属农村贫困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没有固定收入的低保家庭;父母双亡或单亲的贫困家庭;家中发生重变故或家庭成员残疾、患有重病的家庭;其他特困家庭,确实无力支付学生本人上大学学习和生活费用。
      4.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具有三亚户籍且在三亚市居住。
      5.学生本人没有享受过其他形式的资助。
      6.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
      六、资助方式和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学新生,本科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民币,专科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4000元人民币;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一次性资助3000元人民币;对于孤儿、单亲家庭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可酌情增加资助标准。
      七、申请程序

      1.各学校、区、农场团委召开本年度高考学生和有关人员会议,公布助学资金申请条件和资助办法。并采取多种形式(如班会、校园广播、校园板报、村民会或海报等)进行相应宣传。学校团委主要负责应届高考贫困生及在本校高考补习的往届高考贫困生,区、农场团委主要负责在校就读贫困大学生和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及往届高考贫困生。
      2.《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应届高考贫困生/往届高考贫困生/在校就读贫困学生)可按学生所属类别在各学校、区和农场团委免费领取,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团市委领取。各学校、区、农场团委在发放申请表给应届高考毕业生填写的同时,务必要求学生在知道高考分数后登录“海南助学网”(网址http://hizx.org.cn/Info/Home)进行注册并提交助学申请。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在2016年5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根据所属类别分别填写一式三份《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在三亚本地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所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村(居)委会团支部、学校团委做意见,经学校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转所在区(农场)团委会同村(居)委会团支部考核有关情况;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由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中学校团委做意见,交由区(农场)团委考核后上报团市委;往届高考贫困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补学校团委做意见,经学校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由团市委转所在区(农场)团委会同村(居)委会团支部考核有关情况,部分不是在我市各主要高中学校就读的往届高考贫困生可由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和现就读高补学校团委做意见,交由区(农场)团委考核后上报团市委;在校就读贫困学生在完整填写申请表后交由村(居)委会团支部、所在大学班委会(团支部)、辅导员、大学团委做意见,经所在区(农场)团委考核符合资助情况后上报团市委。申请表由学校团委、区(农场)团委、团市委各执1份。

      

      八、考察公示程序

      1.各学校、区、农场团委在接受申请表后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确认其家庭贫困状况。有条件的可拍摄相关数码相片佐证。申请学生所在村(居)委会团支部应如实反映学生家庭情况,并配合区、农场团委做好学生家庭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2.各学校、区、农场团委要将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在所在班级内、校园内和本人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7天(公示时必须注明此次公示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备选人员)并将公示照片发送至团市委邮箱,无异议后将《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申请表》签署意见盖章后,集中报团市委,并自行保留1份存档备案备查。
      3. 团市委将应届高考贫困生、往届高考贫困生、在校就读贫困学生申请名单进行汇总,经过筛选后将需要进行入户考察的学生名单按居住地划分给各团区委,天涯区、吉阳区、海棠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的学生由团区委负责考察。团区委可面向社会各界招募 “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考察志愿者和监督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走进贫困大学生”活动,对贫困学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各个农场的申请学生由团市委负责考察。
      4.团区委在完成助学考察工作后,将入户考察情况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进行抽查。根据考察情况,团市委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共青团三亚市委官方网站上分批进行公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受资助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市委发放助学资金。
      九、助学资金发放

      1.每年8月至9月发放助学资金。助学资金由团市委向受助学生本人发放。在接到团市委电话通知后,受助大学生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在校就读大学生凭大学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团市委领取助学资金并办理签字手续。如受助大学生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其父母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或大学学生证)、受助大学生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团市委签字代领。
      2.发放助学资金时,须填写《2016年三亚市“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资金发放表》,并记录领款人签名、联系电话、款额、领款时间、发放人签名等项目。
      十、受助资格的丧失和取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受助人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或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足以保证学生完成学业者;
      4.经查实,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对在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团市委还将以书面形式通报学生所在学校予以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学校记入学籍档案并做相关处理。
      十一、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各高中学校、区、农场团委要高度重视“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积极做好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情况审核工作,确保向团市委上报申请登记名单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按时间安排于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申请和名单上报工作。
      2.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是我市关爱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一项重举措。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确保需要资助的学生都能及时提交申请,并将助学活动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让更多的社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加入到助学活动的行列中来,使更多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3. 多方联系,服务学子。各团区委要积极联系企业单位开展“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勤工俭学活动,让贫困学子通过自己的劳动挣取学费,减轻家庭负担。
      4.建档管理,完善机制。受助学生要经常与捐赠方和团市委保持联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信息等方式及时反映和了解有关情况。各学校、区、农场团委要建立受助生和待助生档案,不断完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机制。
      十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天鸿、李晓晴
      联系电话:88250101
      传 真:88269876
      电子邮箱:sygqt20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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